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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知识

珲春市板石镇新农村太阳能路灯工程

2017-12-07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7]-F5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板石镇新农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批复文件,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板石镇新农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珲春市板石镇新农村太阳能路灯工程
2.2建设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170盏及其附属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板石镇新农村
2.4计划工期:2018年04月01日至2018年06月01日
2.5招标控制价:89.2088万元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5投标人应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无行贿犯罪证明、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本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延吉市延西街35号万隆酒店31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珲春示范区网上发布。